《The Economist》的文章中提到,巴基斯坦法院累積了超過兩百萬件待審案件,因此開始讓一套叫 JudgeGPT 的 AI 工具協助法官搜尋法律、整理判決與草擬文件。結果使用這套工具的法官,每年平均多處理約 6.3% 的案件,而且上訴率並沒有因此增加。原本會擔心效率提高之後,判決品質是否跟著下降,但從結果來看,至少上訴率並沒有因此增加。這個案例真正有趣的地方,不是 AI 取代法官,而是 AI 先把那些大量、重複又耗時間的工作處理掉,讓人把時間留在真正需要判斷的地方。
這其實很像現在企業正在努力的事。幾年前,我們還在討論 ChatGPT 能不能幫忙寫信、整理資料;現在已經開始進入 AI Agent 的階段,讓 AI 讀信、找資料、建立工作、更新系統,甚至直接執行下一個動作。但延伸的問題也因此完全不一樣了。
如果 AI 只是幫我修飾一封 Email,發生錯誤時,我還有機會修改;但如果是 AI Agent 讀錯一封信,接著建立錯誤任務、排入錯誤的時間,再把錯誤訊息送出去,那麼錯誤就可能沿著整個工作流程一路往下走。這時候問題就不再只是「答案準不準」,而是錯誤會不會被系統一路放大。
《The Economist》提到的另一個案例更明顯。印尼部分地方政府用 AI 判斷哪些家庭符合社會福利資格,原本需要 75 到 200 天的審查,導入 AI 後縮短到不到一天,看起來效率非常漂亮,但後來卻有超過 9,000 戶家庭對分類結果提出異議。原因其實不難理解,AI 看得到資料,卻不一定看得到資料之後發生的生活。去年有工作,不代表今年沒有失業;去年收入正常,也不代表今年沒有發生疾病、事故或其他變化。這也很符合資訊業常說的一句話:「Garbage in, garbage out。」資料如果有問題,再好的模型也可能得到錯誤的結果。
所以這件事情真正提醒我的,不只是 AI Agent 可以放大效率,也可以放大錯誤。 當 AI Agent 真正開始進入工作流程後,我們要管理的,就不再只是模型能力,而是到底有多少事情可以讓 AI Agent 自己決定,以及哪些地方需要設置檢查點。
真正重要的問題,可能已經不是「AI Agent 能不能做?」而是「這件事情即使 AI Agent 能做,我們是不是應該讓它自己做?又應該在哪些流程中保留人類的檢查點?」前者是技術問題,後者才是管理問題。而未來真正有競爭力的組織,可能不是擁有最多 AI Agent,而是最早弄清楚哪些事情應該交給 AI Agent、哪些事情需要在流程中設置人的檢查點,並且在重要決策上仍然保留人的判斷與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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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The Economist,Asia 區塊,文章 “AI and Asian governments — Hello, ChatGOV”,副標題 “Can AI make dysfunctional Asian governments more effective?”,2026 年 8 月 29 日出版之 2026/8/29–9/4 期刊,約第 42–43 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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