世界上的任何事情都有代價,工程也不例外。每一次趕工、變更或決策,都可能影響工期、成本與品質,也牽動雙方合作的信任。在會議室裡,大家習慣討論進度落後多少、費用增加多少,卻很少問:為了完成這件事,我們消耗了多少信任?
「先做,費用之後再談。」這句話,在工地內部的討論中並不陌生。假設業主窗口臨時要求追加工作,現場為了配合進度,便先安排人員施工。等到請款時,對方卻雲淡風輕地表示:「這只是施工調整,費用已經包含在原契約內。」工作完成了,雙方對新增範圍、費用與工期的認知,卻從未確認清楚。一方以為先配合施工,後續再協議費用;另一方認為這些工作本來就該完成。投入的人力與成本成了爭議,原先建立的信任,也在反覆交涉中逐漸流失。
願意先配合施工,往往是相信後續的費用與工期能夠好好協議。既然接受了這份配合,就應有人把事情接著往下辦,確認尚未談妥的條件,並留下討論與決定的紀錄。不能在需要人做事時,什麼都可以談,等工作完成後,卻連找誰處理都成了問題。「凡事有人負責、凡事有章可循、凡事有據可查」,放在工程合作裡,就是要讓說過的話有人落實,讓願意配合的人知道,自己的付出會被認真對待。
「凡事有人負責」,專案中的每一項工作都應有明確的負責人。執行者遇到問題時,應該知道找誰處理,不該問了一圈,得到的都是「這不歸我管」。如果連管理者都不知道誰該接手,第一線人員又該如何繼續工作?把分工與責任歸屬安排清楚,本來就是管理者的工作。遇到跨部門或原先沒有分工的事項,也應主動協調,確認由誰負責,不能只要求現場「自己想辦法」。以追加工作為例,從需求確認、施工安排到後續費用協議,各階段都要有人承接與追蹤,不能工作做完了,剩下的問題卻沒有人處理。
「凡事有章可循」,專案從接到需求開始,就應有明確的程序可以執行。需求如何提出與確認、契約範圍如何核對,涉及變更時如何評估費用與工期、辦理審查及核准,各階段都應訂明辦理步驟、所需資料與處理期限。契約範圍有疑義,應有釐清與協議的程序;確實需要先行施作,也應有緊急處置及後續確認的安排,不能遇到特殊情況,就只剩下一句「先做再說」。管理者要求大家遵守程序,也有責任把程序建立清楚,讓規定符合現場需要,避免執行者翻遍文件,仍不知道下一步該怎麼辦。從需求提出、施工執行到費用結算,流程應前後銜接,尚未確認的事項也要有追蹤及處理方式,讓「之後再談」有明確的步驟與期限。
「凡事有據可查」,留下的資料應能還原事情經過。誰提出需求、採用哪一版圖說、增加哪些工作,以及費用與工期談到什麼程度,都應有紀錄可以核對。尤其要分清楚「討論」與「同意」,尚未確認的條件也要明確記載,避免僅憑對方沒有回覆,就自行認定雙方已達成共識。資料除了妥善整理、方便查找,也應保留當時的限制與判斷依據,讓後續履約、交接或檢討時,雙方有共同的資料可以討論,不必各自憑記憶解釋過去。
契約管理不必等到契約爭議發生,才回頭翻找契約與紀錄。把上述三件事情做好,有助於減少因責任不清、程序缺漏及認知落差引發的爭議,讓雙方把心力放在完成工作上,減少專案團隊中的內耗。當提出的需求有人處理,談妥的條件得到落實,付出的努力也受到公平對待,信任便有了累積的基礎。
這份合作態度,也應延伸到自己的承包商與供應商,讓他們投入的專業、人力與資源,得到合理報酬,並保有透過履約獲利的空間。物有所值(Value for Money,VFM)強調契約綜合考量全生命週期成本、符合需求的品質與永續效益,衡量投入的整體價值,不能只看眼前少付了多少錢[1]。從這個觀念思考工程合作,我們應追求的是:業主取得符合需求的工程成果,公司順利履約並獲得合理收益,承包商與供應商也能透過履行約定獲利。把責任、程序與紀錄做好,就是朝這個三贏目標努力,讓各方的投入得到應有的回報,也讓這一次的合作,成為下一次願意再合作的理由。
參考資料:[1] 北愛爾蘭財政部(Department of Finance, Northern Ireland)(無日期)。〈Definition of best value for money〉。檢索日期:2026年9月14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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